1、基本条件:凡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处分(开除学籍者和受处分不满一年者除外)的2019届毕业员工,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且确有悔改表现的,可以提出申请。
2、办理程序: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解除处分申请表》交所在辅导员。其他有关材料可作为附件一同呈报。受处分文号和时间请各辅导员在群共享里下载查看。
3、解除程序:员工提交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解除处分申请表》后,由辅导员初审后,各二级公司汇总呈报员工工作部,由员工工作部或公司审核发文予以解除。
4、办理时间: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向辅导员处提出申请。至2019年6月3日,员工工作部受理各二级公司集中申报(不受理员工个人申请),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予以公示后办理发文解除手续。过期不予办理。
5、注意事项:解除处分申请表上“二级公司意见”,由各二级公司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。
6、具体详情,请各位同学咨询各辅导员或员工工作部。
附件:1、2019届毕业生违纪处分明细表
2、解除处分申请表
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工作部(处)
2019年5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