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<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要求,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员工,已评选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如果中途休学退学,其助学金停止发放,转评其他员工。
经核查,2021-2022学年三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,信息与工程公司2019级员工罗奇(学号:20195199),已不在校。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要求,该生2021-2022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1100元停止发放,转评其他员工。
经员工本人申请,班级、辅导员组织选拔推荐,二级公司初审报送至员工工作处,员工工作处组织复审并报送至公司员工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评议,最终拟决定将该生的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给2019级软件工程5班的李嘉成(学号:20195150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3月22日17:00前将意见实名发送至员工工作处邮箱znlswzz2020@163.com,或拨打电话0731-89814018进行反映,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。
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工作处
2022年3月16日
